发布日期:2017-02-07
财税路上那么多坑,你千防万防绕过这几个了吗?
一、 营改增
18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既自该专用发票开具自日起18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18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二、 办公用品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5种情况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即取得专票不属于上述5种情况(非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也就能抵扣!
三、 个人股权平价或无偿转让就不要交
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四 、餐费就是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如:出差人员出差时非招待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董事会会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会餐;加班餐费餐;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都不算招待费。
五、 固定资产是“2000元”以上的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那个标准还是N年前的会计制度下的!
六、 开票才“缴税”
何时缴税不以开票为准,而是按各税种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如销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管是否开票,在发出商品时就应该确认收入,需缴纳增值;还有开票了未必要“缴税”,如预收跨年房租,也开票了,营业税应该缴,但企业所得税要分期确认收入,也就跨年分期确认收入。
七、 工资薪金发现金就缴个税
如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人,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北京地区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都可以不并入工资薪金缴个税(京地税个[2002]116号)。
八、 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
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等文件,没有对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的企业的范围做限制,所以不是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九、 营业外支出都要纳税调增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有条件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条件有标准扣除)、盘亏损失(有条件扣除)、罚款支出(分类别可扣不可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2种情况一般可扣)等。
十、 3万元免税政策不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国税总局公告[2014]57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跟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是同免同减,也就是3万元免增值税也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另提供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万元免增值税同时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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