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1-29
万众创业打开了中国创业热潮,增加国人就业率,提高经济发展,然而有些企业在大潮中迷失方向,没了激情,从此两手一甩公司不经营了,也不做任何注销转让处理。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挤占了社会资源,不利于工商管理,这下把工商局给彻底“惹怒”了!
2017年工商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通过清理工作,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
什么类型的企业,是工商局的清理重点对象?会不会出现误判呢?听微微慢慢解释~
一、清理工作的对象和方式
清理工作的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
清理的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纳税申报、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二、清理的程序和规范
1、明确清理对象,分情况进行处理
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底数,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清理工作。工商部门将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信息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将连续两年未报税企业信息送工商部门。
2、对于被列入清理范围的企业,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分类规范处理:
一是对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二是清理对象存在已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可以从清理范围中剔除。
三是对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报税的公司,工商部门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属于“三证合一”改革前设立的企业、“两证合一”改革前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对税务部门责令改正仍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属于“三证合一”改革后设立的企业、“两证合一”改革后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纳税年度)未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信息补录的,经市国税局、地税局汇总核对后,相关数据通过市级数据直连平台一次性交换至市工商局,同时移送提请吊销营业执照相关书式材料。市工商局再将数据和相关提请吊销材料分送各工商分局,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局来势汹汹,法人你还无动于衷吗?如果长期放置企业不管,自然有工商局来制服你。根据公司情况进行不同的惩罚,可能直接拉入征信黑名单,还有大大的罚款,以及后期社会资源、福利都无法享受到等等。
如果您真不打算继续经营,请务必处按照现有规则处理好公司,注销或者转让都可以。切莫让“僵尸企业”影响到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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