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5-24
说起农产品,小编对杭州天目山的小香薯情有独钟,小巧香、软、糯、无丝,天然无公害随手就可以拿来当零食吃。
不过,被央视宣传过的小香薯曾经遭遇过大劫,名声大噪的天目山小香薯被报道之后,就被各种各样的“小香薯”围攻,李逵打不过李鬼,越丰收越滞销。
卖!不!出!去!了!后来农民求助网络将产品卖出。
现实中,每年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类似的新闻。每一次优质农产品的滞销,都是农户一年的辛酸泪。爱心人士的帮扶能解一时之难,也无法解决“假货”围攻的根本问题。
但这一问题真的无解吗?
也许知识产权能指明出路。农业部的“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商标局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都能起到“溯本清源”的目的,让“假货”再无立锥之地,让“源”产品得到更好的保护。
这一解决方式,已经被事实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西湖龙井”“盱眙小龙虾”都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获益者。依托法律肃清市场之后,自然顺风顺水。
依赖网络爱心营销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由政府牵手农户,成立农业协会,申请“地理产品”“地理证明商标”,让农产品规范化、品牌化,才能真正敲开市场的门。
个体/企业可以选择商标类别注册进行产品保护,以下几类农产品商标供参考:
第31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对于农产品企业来说,这个类别的商标是一定要注册的。
第29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0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农产品企业如果有意发展初级农产品以外的加工食品,则应该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5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农产品企业如果涉及经营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则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第34类:主要包括烟草;烟具;火柴。因此,经营方向涉及烟草的企业,需要注册这个类别的商标。
农产品是人民日常消费中最常见的日用消费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供,农产品企业想要扩大市场影响力、占有更大的农产品市场份额,除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以外还应注重农产品商标注册,保护自己农产品不受他人影响,造成滞销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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